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全体会议研究同意,蓬安县部分县级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蓬安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考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等次可为不确定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工作经历时间、服务期限等时间按周年计算,时间均截止报名第一日前;
6.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职(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7.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到各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复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到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资格复核。初审、复审、复核均合格的再进行缴费及报名登记。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近期铜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指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人员身份、聘用岗位、年度考核、服务年限及同意报考有关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3)。
5.入编时的聘用文件复印件或编制卡、增人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复印部门公章)。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缴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需缴纳每科50元的笔试费。
(五)开考比例调整。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调减(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相应调整公告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pengan.gov.cn/)发布。经批准取消岗位的,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已报名人员,并退回报名资料。
(六)领取准考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审查和岗位报考情况,在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笔试准考证领取公告。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能力及专业素质。各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
1.入围面试比例:各岗位面试人选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为2: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进入面试人数较少,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考调资格。
3.面试通知书领取: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工作安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4.面试人员递补:根据面试公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料以及未按时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递补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6.成绩及排名公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公告。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各考调单位及其主管单位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德、能、勤、绩、廉及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不适应职(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考调资格,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由蓬安县人社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受岗位管理,考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行岗位聘用,如没有相应的空缺岗位则逐级降低岗位聘用。
八、特别提示
(一)考调工作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相关事项均通过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不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调入人员在考调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聘用,调入单位若无相应空缺岗位,视岗位空缺情况逐级低聘。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蓬安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7-8607626
监督电话:0817-8629232
附件: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