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力太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周口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周人才〔2023〕7号)要求,结合太康县实际情况,公开引进一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6名。详见《太康县2024年事业单位第一批人才引进职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需为一批次录取)。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
“双一流”高校是指: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见附件4)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太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
2.报名资料: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太康县人民政府网(www.taikang.gov.cn),下载《太康县2024年事业单位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tkxzcyz@126.com),文件名称设置为“报考单位+姓名”。
3.资格审查: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岗位需求,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原则上按1:3掌握,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较多时,需增加笔试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三)面试考核
面试由太康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对达到综合测评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未完成引才任务的单位双向选择、调剂使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
由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赴学校或原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对象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1.薪酬福利。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县统一标准。对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引进人员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按照市、县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2.特岗聘用。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3.服务期限。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五、其他事项
1.信息发布。太康县人民政府网(www.taikang.gov.cn)为本次引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2.咨询电话:0394--6816519(请于工作日咨询)。
3.本次引进人才公告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太康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太康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