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调整城乡教师编制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经研究决定,拟从全区公办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农村幼儿园开展公开选调,为做好2024年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4年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
组 长:揭小毛
成 员:章少海、吴志伟、饶信兵、危 勇、陈光明、朱建忠、陈爱龙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由饶信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面向农村幼儿园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农村公办幼儿园选调38名幼儿园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2.选调名额。孝岗中心小学3名、马圩中心幼儿园3名、占圩中心幼儿园2名、王桥中心幼儿园7名、杨桥中心幼儿园3名、珀玕中心幼儿园4名、红星中心幼儿园2名、小璜中心幼儿园3名、瑶圩中心幼儿园1名、黎圩中心幼儿园3名、虎圩中心幼儿园5名、红光中心幼儿园2名。以上农村幼儿园满5年服务期的幼师原则上须全员参加选调考试。
(二)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公办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140名教师到公办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限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选调名额。小学语文50名、小学数学40名、小学英语15名、小学音乐10名、小学体育15名、小学美术10名。
四、加分政策
1.对在我区参加2024年公开选调且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1分,10分封顶。
2.荣誉加分: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等按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发文行政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1分、3分、4分、6分,一人多次多项,只取最高级别的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五、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类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包含在内)。
2.从外地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调回我区农村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的累计已满五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参加面向农村幼儿园选调进城区幼儿园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为我区农村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农村小学选调进城区小学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限仅有小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且为我区农村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被查处的;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其他违反人事调动有关规定情形的。
六、选调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4年7月12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府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教体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工资AB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三)资格审查
2024年7月19日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各学科岗位考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总分均为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东乡区第一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六楼(607室)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5分,最终得分为85分(100分封顶)。
(六)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教师聘用岗位等级参照《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执行。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若预聘教师在选岗环节自动放弃,不予递补。
(七)报批
区教体局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确定并公布预录名单,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考试舞弊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一经录用需在新录用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八)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其它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4236332(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4-12388(区纪委监委)
0794-4233956(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选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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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专班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