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五河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五河县人民医院负责具体落实。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不含)以前出生);
3.遵守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沟通能力强;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8周岁及以下”为“1996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五河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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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资格要求 |
考试科目 |
2401 |
护 理 |
20 |
护 理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28周岁及以下 |
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
一、理论考试 1、医学基础知识 2、护理综合知识 二、技能(操作)考试 三、面试 |
2402 |
药剂科 |
4 |
药学类、 中药学类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28周岁及以下 |
一、理论考试:药学综合知识 二、面试 |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五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2.报名提交材料:各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理岗位);
护理2024年毕业生提供分数单;
④ 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理岗位),
护理2024年毕业生提供分数单;
⑤ 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⑥ 2024年五河县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笔试总费用按照报考岗位的笔试科目交纳。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8月5日—8月7日到五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见五河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有两个科目的按两个科目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三)面试与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5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及技能考试。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面试和技能考试分值为各100分。设定面试和技能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和技能考试成绩任何一科目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和技能考试考试时间、方案在面试和技能考试前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费用:80元/项。
(四)总成绩合成
应聘护理岗位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各占20%合成确定。应聘药剂岗位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学历高的入选,仍不能区分按理论分数高的入选,再不能区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一经聘用,服务期不低于5年。对违反招聘相关规定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考核合格者,待遇参照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咨询报名电话:0552-5052464
监督举报电话:0552-5056768
附件:
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