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占地面积2166亩,现有18个学院,48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9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8万多人。2021年5月,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2人(非事业编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n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点击进入“人才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于2024年8月28日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1)应聘岗位编号为JS01(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JS02(法学院):采取笔试和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受聘人员待遇
根据学校《急需紧缺专业合同制专任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24]26号)执行受聘人员待遇。合同制教师的薪酬标准按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执行,超工作量绩效参与教学院的二次分配,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其申办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基本社会保险由医疗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组成。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公积金缴纳由个人负责,不享受其他待遇。工作日学校提供免费中餐。
八、受聘人员的管理
(一)合同制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
(二)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只签订一次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三)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参照学校相同岗位在编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734-8486660、1957723982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衡阳师范学院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