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学生;
6.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bm/login.html )报名。报名有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系统将每天更新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资格初审
1.报名时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反馈,不另行通知。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于2024年9月21日举行,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共基础等方面的知识。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规定开展递补工作。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于报名期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
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