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特斯拉OTA升级上升到"召回",算不算小题大做?

分类: 原创知识 发布时间: 2026-11-01 15:23:08 浏览: 539 次

6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斯拉汽车(北京)、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Model 3、国产Model Y电动汽车的公告。

其中提到,即日起,将召回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35665辆;召回2019年12月19日至2021年6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211256辆;召回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Model Y电动汽车,共计38599辆。

召回的原因是由于涉事车辆存在主动巡航控制系统上的问题,易造成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误激活主动巡航功能。而当这一系统激活后,如果车辆设置的巡航速度不是当前车速,且当前车速低于设定速度时,车辆会加速到设定速度,出现车辆速度突增情形,会影响驾驶员的预期并导致车辆操控误判,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发生碰撞,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公告一经公布,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部分观点指向此次召回是坐实了特斯拉"刹不住"。但从客观上来讲,主动巡航功能"误激活"即便有车辆设计上的问题,但也存在车主"误操作"的动作,最终因为主动巡航功能不完善导致的事故责任认定,仍然需要第三方去进行判断。

对于此次召回,特斯拉方面给出的解决办法是通过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主动巡航控制软件,用户无需到店即可完成软件升级;对于无法通过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实施召回的车辆,将与用户联系解决。至此,又引起了业界关于特斯拉召回的另一重争议,那就是"OTA升级"究竟能不能称得上"召回"?特斯拉此次召回是否有些小题大做?

结合我国实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内容来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法规里面,明确标示了对"缺陷"的定义,既然特斯拉涉事车辆的确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那么用"召回"一词并不为过。同样,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规定: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也就是说,在消费者的个人权益面前,任何车辆安全问题都不是"小事",就算是OTA升级也一样要被纳入到"召回"定义范畴内。

由此联想到理想汽车此前遭遇的理想ONE"断轴"事件。根据当时理想ONE事故结果显示,涉事车辆发生碰撞之后,前悬下摆臂的球头发生了脱落,从而就导致了车辆前悬一侧塌陷。在事故发生后,理想汽车官方以"升级"前悬下摆臂的说法,为6月1日前生产下线的理想ONE进行免费更换。

但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认为理想汽车是将"召回"粉饰为"升级"。在这之后,理想汽车对来自业界的批评表示接受并道歉,并正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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