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体育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体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张家口市引进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教练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条件的,从其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高水平教练员: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培养的运动员取得过奥运会、世锦赛前八名,或全运会前六名,或全国A类赛事前三名,或省运会、省锦标赛冠军,或足球项目本人在运动员时期具有国家集训队、省专业队或中超、中甲、中乙等专业经历。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含国家一级运动员)或参加相应比赛取得过相当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成绩;取得过奥运会、世锦赛前八名,或全运会前六名,或全国A类赛事前三名,或省运会冠军,或足球项目具有国家集训队、省专业队或中超、中甲、中乙等专业经历的运动员,退役后可按高水平运动员招聘为教练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存入一个文件夹并压缩成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电话+报名单位+报名岗位”(例:张三13800000000+张家口市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足球教练),发送至126邮箱:zjks2024xp@126.com。发送后拨打电话0313-5958692进行确认。
3.报名时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9月9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张家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教练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4)比赛成绩扫描件,需提供地市级及以上体育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个人执教经历证明和带训运动员(队)成绩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封面和本人、运动员姓名所在页,并由地市级及以上体育部门加盖公章)等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附件3)。
(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张家口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要规范填写表格。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人像照片,不得拉伸、美化,确保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报名材料要求jpg或PDF格式,内容清晰完整。
(4)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网上回复审核结果并进行电话通知。“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保持电话畅通,收到邮箱回复或电话通知即完成报名。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张家口市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2.资格复审时要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级证、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在张家口市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2.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训试讲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先进行结构化面试,再进行试训试讲。
3.结构化面试时间为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4.试训试讲时间为15分钟,分项目进行,备课20分钟。
5.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6.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
7.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8.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训试讲成绩×70%。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职业经历高者优先;职业经历相同时,比赛成绩(所带运动员的比赛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递补一次。
(五)考察审档
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并依据本岗位综合成绩顺序只递补一次。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5.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6.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