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经批准,我区拟从西区“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与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在西区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12月9日。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9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7号。(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6办公室)
4.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下载《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真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报名信息表》2份(见附件2,请A4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招募为“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六)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到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在考核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
1.考核内容
按照考核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确定为意向人选;考核岗位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总成绩应不低于80分。
考核岗位意向人选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人员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3.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总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三)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7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按照相关规定,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5558076。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附件:
2.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