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社会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重要理论研究,提出具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地区布局、财政金融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前瞻性政策思路和对策建议;承担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组织开展对省内重大政策及实施效果的解读和评估等;发挥联系学术理论界专家学者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收集国内外有关经济信息,提供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就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重大问题进行合作研究;编辑、出版、发行经济期刊。内设10个部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研管理部、区域经济研究所、战略规划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投融资政策研究所、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编辑部。
近年来,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逐步构建起高质量的成果体系、高水平的科研团队、高层次的学术平台和多方位的省情调研基地、多维度的信息数据网络、多渠道的转化宣传阵地、多领域的开放合作格局,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在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全省发展改革大局、服务行业和地方发展方面发挥出了应有的智库作用。先后被列入山东省首批重点新型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经济领域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单位,是中国智库索引(CTTI)首批来源智库、“中国宏观经济智库联盟”发起单位,成功获批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省产业生态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省“十四五”规划实施创新试点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情调研基地。2024年9月,获批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试点单位,为全省8家试点单位之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考生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网站(http://www.sdshg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sdhgyrs@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8:00-2024年12月10日17:00
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须在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5年1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2025年1月31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未如期取得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应聘人员研究课题计划表》(附件3)。
请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我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线上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00—12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电子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考生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个人邮箱查询结果,通过初审的,邮件回复“已通过初审”;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线上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报考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报名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与线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中级岗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陈述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如果报名合格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合格人数确定;如果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0人,将视情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网站(http://www.sdshgy.cn)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成员由院有关领导、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23459
监督电话:0531-8262346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