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发挥人才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16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主办,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北省公路交通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单位。
学校以“重德、励志、笃学、尚能”为校训,坚持“立足交通,面向社会,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为本、技能为先,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理念。70余年来共培养毕业生13万余名,为交通运输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保障,被誉为“湖北交通人才的摇篮”。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特别优秀或与岗位特别相符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引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bctc_rl@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大学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备案表(应届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5)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及荣誉证书等;
(6)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7)岗位条件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近6个月开具的党员证明);
以上(1)-(7)项均需提供电子版资料,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到指定邮箱hbctc_rl@163.com,电子版资料必须齐全规范,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关于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指导监督下,由湖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一)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自由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个人业绩、教科研能力、职业规划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则在面试环节进行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ct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学校签订合同。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联系部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资处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64981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中洲大道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