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中共庆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5—2027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及学历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镇原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镇原县2025年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0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30名(镇原县第一中学13名、镇原县第二中学10名、镇原县第三中学7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0名(镇原县第一人民医院5名、镇原县中医医院5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5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人员;2016年12月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本硕专业方向一致),教育类引进对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含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等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镇原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公共服务事业,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自愿到镇原县工作;
4.本科毕业生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简表》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8)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de4398c69db74e5f963669b81a9c1a5a.pngd0e9efa7a0b44dcfa8b3f0f8861829e7.png
2.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8时截止。应聘人员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相关资料。
3.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12月23日—24日(8:30-12:00,14:30-18:00)
(1)教育类(001-021岗位)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综合教学楼中楼四楼(联系人:赵吉万,联系电话:13893661271)
(2)医疗类(022-026岗位)
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六楼学术报告厅(联系人:张和平,联系电话:19996270266)
甘肃医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08室(联系人:李春娥,联系电话:13884165205)
4.提交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备案表、相应资格证书(报考教育系统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镇原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2025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应资格证书(报考教育系统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镇原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镇原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院校推荐表》(附件3)。未取得资格条件规定相应证书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须在资格复审时及时提交,若届时仍无法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3)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代码,像素:390*550,大小不超过50KB)。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应聘测试。资格审查情况现场反馈,资格审查通过者按时参加应聘测试。
(三)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为百分制。
1.教育系统。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和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同一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到3:1时(含3:1)进行笔试;达不到3:1时,免予笔试,直接面试(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引进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与免笔试人员一起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参考《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核定总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
2.卫健系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面试(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面试合格人员优先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后,各岗位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生。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按照剩余计划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超过3: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核定总成绩,按总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引进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镇原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意向性就业协议》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将拟聘用人员所提交证件资料收齐后,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时将资格复审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主要了解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已就业人员需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否则不予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不合格或未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于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备案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连续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四、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试用期满后主管部门联合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签约5年以上的,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由主管部门申请按不同类别和学历层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同时,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连续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享受的政策性奖补资金由主管部门负责追缴,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1.博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
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1)医疗卫生人才: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原“985”“211”院校、“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3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
(2)教育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5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原“985”“211”院校、“双一流”大学和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引进工作规定和要求,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引进工作秩序的,除现场取消报考资格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联系电话:
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 0934-7132630
镇原县人社局 0934-7126262
镇原县教育局 0934-7163993
镇原县卫健局 0934-7121828
监督电话:
镇原县纪委监委 0934-7121329
附件:
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