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西昌学院位于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学校肇始于1939年北洋工学院内迁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应用办学源远流长,实践育人特色鲜明。几经变迁,2003年教育部批准西昌农业专科学校、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西昌学院。学校是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试点院校,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10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也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高校。2022年,学校被增列为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受援高校,由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现有安宁、邛海两个校区,占地1900亩,全日制在校生超过1.8万人。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共2个名额。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下2个。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涉及不同岗位类别的选调后按规定聘用。
3、选调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西昌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③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一览表》)。
④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⑤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⑥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均截至2024年12月17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选调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④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仅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rsc@xcc.edu.cn,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6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需咨询《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可按公告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我单位对邮箱接收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昌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报名材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本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信息表不能有空白,无相应内容请写“无”。“照片”栏请张贴清晰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的各项内容,以便我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仅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
将填写完备的报考信息表命名为:XXX(报考者姓名)+岗位编号,发送至指定邮箱rsc@xcc.edu.cn,请每位报考者务必确认材料发送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对因不按公告资格审查或确认等引发的投诉、信访问题,按“谁引发谁负责”原则,由我单位负责妥善处理,切实履行信访维稳责任。未按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或参与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我单位、人员的责任。
3.打印《报考信息表》。报名邮件发送成功的报考者,须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结合我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单位于12月27日16:00前拟定并提交省人事考试中心有关公告材料,并于2024年12月30日16:00前在原选调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取消该选调岗位名额的公告。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由西昌学院组织,包括《综合知识》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1月4日,2024年12月31日在西昌学院官网发布具体的参考人员(即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西昌学院于2025年1月6日在西昌学院官网公布笔试原始成绩并负责核查,考生可通过电话(0834-2580116)联系西昌学院人事处于2025年1月6日17:00前核查笔试成绩。
西昌学院根据核查后的笔试成绩,按选调公告确定的计分原则计算考生笔试总成绩并排名后,拟定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包括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选调公告原发布渠道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部门:人事处。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11日9:00至18:0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西昌学院安宁校区至正楼619办公室
(地址: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联系人:方印,联系方式:18783429999)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 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 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也不予审核确认。其中,选调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我单位负责审查认定。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被审查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行1轮后仍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造成某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公告的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岗位进行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我校按照入闱命题要求自行命制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手续办理、面试主要范围、面试时间。
当场通知考生资格复审情况,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西昌学院官网。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报考信息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3、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注明“缺考”)。
(三)综合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西昌学院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察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学校官方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调动、聘用
拟选调人员完成备案后,由我单位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等手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入职后具体岗位按西昌学院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 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西昌学院负责解释。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18989240199(曲老师)
18783429999(方老师)
监督电话: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0834-2580111(西昌学院纪委办公室)
西昌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