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酒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教师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共设置112个岗位拟引进214人,其中:市直教育系统设置48个岗位拟引进86人;各县市区设置64个岗位拟引进128人。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酒泉市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高层次教师人才引进岗位计划简表》(附件3)、《酒泉市县(市、区)教育系统2025年高层次教师人才引进岗位计划简表》(附件4),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范围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在编在岗的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9.参加2024年任何批次酒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10.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专业目录执行。
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以及对应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代码)完全一致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
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允许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并经国内第三方机构公证翻译。
四、引进程序
市直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配合,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市直引才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宣介。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大厅召开酒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教师人才现场宣介会。
(二)网上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00至2024年12月30日18:00。报名途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1个岗位。
A.手机移动客户端:请在微信中搜索“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后点击“人事考试”模块,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B.电脑PC端: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jqrc.net”进入酒泉人才网,点击进入“人事考试”栏目并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酒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教师人才公告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酒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高层次教师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4.2025年毕业的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高校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5.在校学业课程成绩单。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业绩成果证明、职称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此外,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含军队院校)。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高级职称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甘肃“鼎力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
8.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普通话等级证。
9.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提供的,不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引才管理权限分级实施,由相关用人单位初审、同级教育部门复审、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审核合格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并通知面试。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面试。面试工作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分级实施,报考市直教育系统岗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教育系统岗位的,由各县(市、区)组织、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面试工作应与市直教育系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
面试方式为现场试讲,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应聘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和高校特点由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确定试讲内容。应聘酒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人员备课时间为30分钟,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和酒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岗位不备课,试讲(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体艺特长展示时间)。各面试组对每位应聘人员按百分制进行评价,综合评定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所有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届时另行通知),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
(五)确定引进对象。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岗位招录计划,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引进对象和备选人选,并由教育、人社部门对有关人选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引进人员和备选人选,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拟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意向性协议。
(六)体检。体检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对体检结果需要复检的,经研究同意,可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医院可进行一次复检),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由教育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考察通过征询拟引进人选毕业院校、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要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5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九)公示聘用。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反映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引才各环节工作。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调整、补充现场宣介会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jiuquan.gov.cn),微信小程序“酒泉智慧人社”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0937-2618836
酒泉市教育局 0937-2612061
肃州区教育局 0937-2665625
金塔县教育局 0937-4561001
玉门市教育局 0937-3338361
瓜州县教育局 0937-5946752
敦煌市教育局 0937-8835312
肃北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937-8122450
阿克塞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937-8322541
附件: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